内蒙古:大学生创新创业算学分
发布时间:2016/11/8 9:16: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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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日前自治区新闻办召开的自治区高校教育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下一步,内蒙古各高校将普遍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同时允许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张亚民在发布会上介绍,内蒙古将积极稳妥推行休学创新创业,允许学生采取休学方式,抓住时机创新创业,适当放宽修业年限,建立弹性学制,简化审批手续,全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个人选择。
此外,发布会还提出内蒙古将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的同步建设,到2020年各高校要建成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在职教师承担创新创业教育的责任意识,鼓励各高校聘请科学家、成功创业者、风险投资人及企业家担任专业课和创新创业课的指导老师。通过开展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等师资培训,培养创新创业教师,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从今年起,每年培训100名创新创业骨干教师,到2020年完成500名骨干教师培训任务。鼓励和推动教师把国际国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