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生物质能基本实现商业化
生物质能是世界上重要的新能源,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全球继石油、煤炭、天然气之后的第四大能源,成为国际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我国生物质资源丰富,能源化利用潜力大。《规划》显示,全国可作为能源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和能源作物、生活垃圾与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总量每年约4.6亿吨标准煤。截至2015年,生物质能利用量约3500万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的生物质能利用量约18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和液体燃料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产业已起步,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生物质能发展将坚持分布式开发、用户侧替代、融入环保、梯级利用的原则。拟大力推动生物天然气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加快生物液体燃料示范和推广。
规划称,到2020年,生物质能基本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约58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900亿千瓦时,其中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700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750万千瓦,沼气发电50万千瓦;生物天然气年利用量80亿立方米;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60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3000万吨。
在具备资源和市场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在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淘汰燃煤锅炉任务较重的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区域以及散煤消费较多的农村地区,加快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为村镇、工业园区及公共和商业设施提供可再生清洁热力。
建设160个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和循环农业示范县。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在农林资源丰富区域,统筹原料收集及负荷,推进生物质直燃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西部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在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比较丰富的乡镇,因地制宜推进沼气发电项目建设。
加快生物液体燃料示范和推广。在玉米、水稻等主产区,结合陈次和重金属污染粮消纳,稳步扩大燃料乙醇生产和消费;根据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以木薯为原料,以及利用荒地、盐碱地种植甜高粱等能源作物,建设燃料乙醇项目。加快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技术进步和产业化示范。到2020年,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达到600万吨以上。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吴创之认为,生物质资源来源多样、能量密度较低、分布分散,这些资源特点决定了因地制宜、分布式利用是发展生物质能产业的必然要求。
具体来讲,吴创之提出,资源供应方面,应该就地开发、利用,不必长距离运输,有效降低运输成本,符合生物质资源密度低,分布分散的自然属性;能源使用方面,应该就近使用,直接面向终端用户,多余能源可外送;管理运行方面,应该具备独立运行的能力和条件,必要时可以联网或与化石能源互补相利用。
生物质能是唯一可转化成多种能源产品的新能源,通过处理废弃物直接改善当地环境,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我国生物质能总体仍处于发展初期。《规划》明确指出目前发展中存在的五大主要问题:社会各界对生物质能认识不够充分,尚未达成共识;分布式商业化开发利用经验不足;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低,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标准体系不健全,尚未建立生物天然气、生物成型燃料工业化标准体系;政策上,尚未建立生物质能产品优先利用机制,缺乏对生物天然气和成型燃料的终端补贴政策支持。
基于此,《规划》明确了发展布局和建设重点,包括大力推动生物天然气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绿色低碳生物天然气产业,年产量达到80亿立方米,建设160个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和循环农业示范县。积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加快生物液体燃料示范和推广。
我国生物质能发电前景广阔。发展生物质发电产业是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能源共赢体系,突破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制约的重要途径。
同时,《规划》表示,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新增投资约1960亿元。其中,生物质发电新增投资约400亿元,生物天然气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产业新增投资约180亿元,生物液体燃料新增投资约180亿元。预计2020年,生物质能合计可替代化石能源总量约580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1.5亿吨,减少粉尘排放约52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4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4万吨。
“十三五”期间,生物质重点产业将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预计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年销售收入约12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400万个,农民收入增加200亿元,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