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多项举措力推众创空间发展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的实施意见》,要求内蒙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调整优化科技专项资金结构,安排众创空间发展资金,采取主导建设、联合建设、运行补贴、绩效奖励等形式,支持引导本区域和本行业的众创空间建设,并对众创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专业科技服务等加强引导和支持,保障众创空间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安排发展资金
意见明确,创新创业者在众创空间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依托众创空间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建立众创空间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联动机制,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定制式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形成与创新创业相匹配的,以投融资、上市孵化和要素流转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支撑体系。众创空间帮助创新创业项目成功获得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成效突出的,由众创空间发展资金对众创空间给予奖励,并鼓励众创空间联合投融资机构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组建众创空间联盟,将其作为众创空间资源共享、交流合作、引进国内外优秀创新创业服务资源的平台。并鼓励众创空间联盟和众创空间为创业者开展创新创业交流及培训活动,对其组织开展的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创新大赛、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公益性活动,由众创空间发展资金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