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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促进就业创业26条” 补贴初始创业者

发布时间:2016/1/15 15:31:50    阅读:

 

    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促进就业创业26条”。时隔多年后,南京市重提优先安排就业拉动力强的项目,并首次向初始创业企业提供财政补贴。

    今年南京将把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对小微企业,南京除落实减税政策,还鼓励小微企业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招用南京籍毕业生的,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南京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初始创业实体,南京首次出台扶持政策。入驻政府认定的创业载体,可提供3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创业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载体外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租金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水电网络等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