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265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265号)(附件1)。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 11月8日16:00前在线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11月9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请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于11月8日16:00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并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1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nmgjh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3.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于11月12日前将推荐项目提交至科技部。
三、联系方式
1.组织推荐
联系人:翟羽佳 电话:0471-6328801
杨 瑞 电话:0471-6328708
2.业务咨询
联系人:社发处 祁 慧 电话:0471-6328615
基础处 呼都特 电话:0471-6328716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
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 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
形式审查条件审查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