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内蒙古大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13家单位为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6/1 10:33: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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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厅局,高校、科研院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持续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内科发合字〔2019〕1号),自治区科技厅在各有关部门、各盟市科技主管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与研究,同意认定内蒙古大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13家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请各有关单位扎实工作,深入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打造技术领先、人才聚集、示范引领的国际化创新平台。同时,指导有关基地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加强横向联系,不断提升集聚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优化国际创新合作体系,带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