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
内科成字〔2022〕62号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根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内党发〔2018〕23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评价(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优秀,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良好,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合格,6家被取消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7家众创空间考核结果为优秀(含1家以孵化器参加评价),14家众创空间考核结果为良好(含1家以孵化器参加评价),15家众创空间考核结果为合格(含1家以孵化器参加评价),5家众创空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11家被取消众创空间资格。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被评价(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被评价不合格的5家众创空间必须加强整改,在2023年继续参加绩效评价考核。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等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监管、指导和支持;对被取消资格的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11家众创空间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今后不再将其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管理体系、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统计调查对象。
附件:1.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
2.2022年度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