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000万元!包头市出台政策指南推动科创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23/3/17 9:33: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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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包头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部门对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相关政策进行分类梳理,出台政策指南,确保科技创新政策应享尽享。
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对“国”字号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政策支持还包括: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后,自治区连续5年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包头市在培育期内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获批建设后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5年。
在支持建设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方面,包头市规定: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准建设后,连续5年每年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新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按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协议给予支持;已建成的新型研发机构且在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经考核达到优秀和良好等次,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资金支持。认定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给予5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获批建设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