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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4/6 10:31:42    阅读: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科技局:

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全区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包括数据采集、汇总、分析等,请各统计调查单位积极支持与配合,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要求,做好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

2.为了确保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科技厅组织召开“全区科普统计培训会”,进行科普统计指标解读以及在线填报系统操作讲解。

二、数据填报和修正

1.2022年度全区科普统计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在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kptj.istic.ac.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2.自治区科技厅对本自治区同级部门和所属各盟市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将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

3.盟市科技局对本盟市市级部门和所属各旗县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

4.旗县科技局对本旗县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

三、注意事项

1.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即该“科普场馆”如果涉及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科学教育的数据,均应当单独填报,不得与单位的其他数据汇总后填报。(举例:内蒙古科学技术协会——内蒙古科学技术馆,科协填一份报表、科技馆填一份报表,两家数据不能重叠、重复填报。)

2.为保证按期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工作,请各有关部门、盟市科技局于2023年6月10日前审核在线提交,将数据汇总后导出《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并将调查表逐页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人:孙云霞

电  话:0471—6328711

联系人:杨艳艳

电  话:18947366366

E—mail:nmkepu@126.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78号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