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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23 8:58:37    阅读:

内科基字〔2026〕1号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已于2026年1月14日正式发布,此次发布包括自治区提出的指南18项(见附件1),均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关键科学问题。项目将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每个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资助期限4年。为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各依托单位要积极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从提升自治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的高度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围绕重点领域,聚焦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结合本单位研究团队实际,充分整合资源,积极申报项目,做到能报尽报,形成数量规模。

二、把握申报要求,加强形式审查。各依托单位要认真研读申报指南及与申请相关通知、通告,注意把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报等改革举措,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跟踪服务。要加强对项目申请书的形式审查,特别注意避免出现项目申报书引用参考文献、前期研究成果标注不规范或与项目相关度不高等错误,提高立项率。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高申报质量。各依托单位要积极组织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培训指导,交流项目申报经验和做法,提高申请书撰写水平和综合竞争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科技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共同为科研人员做好保障,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四、注重科研诚信,强化学风建设。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对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请各依托单位务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要求,于2026年3月20日16时之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结束后,请各依托单位在3月31日之前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申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报送到自治区科技厅,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nmgkjt_jcc@126.com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内蒙古节选)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22日

(联系人:杨帆龙,联系方式:0471-6328716)


附件:
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内蒙古节选).doc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